当前位置:酷知馆 > 理财知识 > 仓储费增值税会计分录
手机版

仓储费增值税会计分录

来源:酷知馆 阅读:1.93W 次

1、企业发生仓储费且取得对应发票时:

仓储费增值税会计分录

借:管理费用——仓储费(根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)

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待认证进项税额)

贷:应付账款(或银行存款科目)

2、企业认证进项税额发票时:

借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

贷: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待认证进项税额)

企业仓储费增值税且取得对应发票时,应当通过“管理费用”等科目进行核算,涉及可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时,还应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待认证进项税额)”科目进行核算,待发票进行认证时,通过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”科目进行核算。

本文链接:https://www.kuzhiguan.com/licaizhishi/oly1ox.html

Copyright © 2024. 酷知馆 All right reserved. 浙ICP备20195214号-2

文字美图素材,版权属于原作者。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,若涉及版权问题,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,立即处理。